郑州律师事务所在线解答重婚是属于无效婚姻吗,非婚生子如何确认与亲生父母存在亲子关系?人们对重婚还是比较陌生的,在一个人看来是不可能和两个异性结婚的,但生活着确实存在,这种行为被称为重婚,那么你知道重婚是属于无效婚姻吗,非婚生子如何确认与亲生父母存在亲子关系?
重婚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并不是说重婚行为从一开始就无效,无效婚姻在未被宣告前不得否定其效力,婚姻法中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撒消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可见,无效婚姻在被宣告无效前还应当受到法律适度的保护,否则一个人就同时存在多个婚姻关系,会造成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混乱。
1、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前的重婚,在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前,其婚姻关系受到结婚证的约束,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罪。
2、关于重婚中无效婚姻问题。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这便产生了后一个是无效婚姻。
非婚生子女如何确认与亲生父母存在亲子关系
非婚生子女确认与亲生父母存在亲子关系可通过DNA鉴定就可以确定子女的生物学父亲。但是,经常会遇到一方否认亲子关系,又不配合做鉴定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的话,通常的做法是适用推定原则:A、同居期间受孕或出生的子女,与女方同居的男子即为非婚生子女的父亲;B、受孕时与母亲同居的男子和在子女出生时与与母亲同居的男子不同,推定出生时与母亲同居的男子为子女的父亲。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在实践中,提供哪些证据才属于“必要证据”呢?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提供其与另一方有亲密关系的证据、《医学出生证明》等证据,如果男方否认与女方具有同居关系或者性关系,但是对出具身份证原件办理出生证明等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话,又没有其他证据反驳女方主张,又无故拒绝做亲子鉴定,那么就应该推定男方与子女存在亲子关系。
在婚姻之外与他人生育的孩子往往都是在社会中受到歧视的,国家为了保护这些无辜的孩子就赋予了他们平等的父母抚养的权利,但是非婚生的子女在确认亲子关系的时候往往会存在很多的质疑,此时只需要进行生物的鉴定技术就可以得出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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