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法案例
2023 年 5 月 3 日,被告韩某驾驶小型客车与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包括张先生在内的四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韩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张先生被送往县医院治疗,后转至市中医院住院治疗 19 天。经诊断,张先生的伤势较为严重,包括右侧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右眼周软组织损伤、右髋部及腹部软组织损伤等。此外,经鉴定,张先生右上肢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办案经过
张鹏飞律师接受委托后,便迅速开展工作。他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护理证明等。同时,张律师还与被告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希望能够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然而,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和解未能成功。
在这种情况下,张律师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为张先生争取权益。他认真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并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庭审过程
庭审中,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张先生的医疗费过高,且应扣除非医保用药,同时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期限和标准提出异议,并认为伤残鉴定时机不足六个月,不符合作业规范。针对被告的辩称,张鹏飞律师逐一进行了反驳。
首先,关于医疗费,张律师指出,张先生的医疗费用是根据医院的诊断和治疗方案产生的,是合理且必要的。其次,关于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张律师提供了原告的误工证明、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证明和完税证明等证据,证明张先生的收入情况和误工损失。此外,张律师还指出,伤残鉴定意见书是由法院委托具有合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结论客观公正,应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张鹏飞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张先生各项损失共计 158,153.97 元。这一判决结果充分维护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律师说法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张鹏飞律师在案件胜诉后表示,“作为律师,我们的职责就是运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坚持事实真相,依法据理力争,最终赢得了公正的判决。这不仅是对我们工作能力的肯定,更是对法律精神的坚守。”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航空城商务楼四层
法律咨询电话:0379-63333878
服务监督电话:15225518718
guangfal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