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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人越来越多。都说男人比女人更理智、更现实,往往在离婚的时候都是翻脸无情。洛阳一男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既要孩子,又要房、车财产,还要女方支付抚养费。女方作为被告,又是弱势一方该怎么办?看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如何为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成为女方坚实后盾。文末举例为大家讲一讲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分割补偿的计算方法。
● 案情简介
任先生与樊女士经人介绍相识,于2012年8月某日在西工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5年生育一子。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2019年1月任先生想与樊女士离婚,便起诉至法院,法院驳回任先生诉讼请求。2019年底,任先生再次起诉至法院主张双方感情不和要求离婚。同时自称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文化程度较高,适合抚养孩子,要求女方按1500元/月支付抚养费至婚生子成年。同时主张婚后购买的一辆轿车归自己所有。
樊女士与任先生夫妻一场,却遭男方起诉离婚,孩子、财产均被抢夺。面对婚姻变故,深感无助,便到光法洛阳所进行咨询同时委托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代理此案。
● 案件处理
本案的关键点:双方婚生子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双方婚生子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任先生称自己收入比女方高,经济稳定,文化比女方高,更适合抚养孩子。
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经调查及研讨,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樊女士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第一,孩子自出生至今一直由樊女士及其父母抚养,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活泼,对生活起居饮食等各方面都已习惯不易改变。
第二,樊女士有工作,且工作时间固定,周末双休有法定节假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照顾孩子。而任先生因工作需要长期出差,没有充足的时间照料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任先生虽然收入较高,但不顾家,且有酗酒的习惯。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不能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难以在品德上给予正确的指导。
第四,樊女士做了剖腹产手术生育孩子,现已36岁,即使离婚后再婚也难以生育,孩子将是今后唯一的依靠。
据此为樊女士争取孩子抚养权,要求由原告任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樊女士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位于老城区房屋一套;2、婚后购置轿车一辆。
2012年7月任先生购买经济适用房一套且登记在其名下,首付5万余元,贷款12万元,加上暖气初装费、契税等,该房房款共计19万余元。双方结婚后截止2020年2月,共计偿还按揭贷款10万余元。樊女士应分割该房产增值部分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
二人婚后于2015年1月购买丰田牌轿车一辆,价款为10万余元,由原被告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任先生认为,2016年其父母偿还樊女士父母出资款近3万元,该车应视为自己父母对自己的赠与。代理此案的李娜娜律师认为该车为婚后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主张进行分割。
在庭审时,李娜娜律师据理力争,积极为樊女士争取应得的权益。
● 案件结果
此案经审理后,法院判决:1、准许任先生和樊女士离婚;2、婚生子由樊女士抚养,根据任先生的收入情况,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3、房屋归任先生所有,向樊女士支付双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14万余元;4、丰田牌轿车归任先生所有,向樊女士支付2万余元。
最终,樊女士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依法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经济上获得一定保障,有能力好好抚养孩子,开始新的生活。
● 法律知识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该分多少?(附计算方法)
根据最高院裁判规则: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不动产成本包括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还贷的利息部分 +其他费用(比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等)。
假设婚前贷款购房者所购房屋的单价是每平方米15000元,面积80平方米。
首付款是36万元,按揭贷款84万元,贷款期限20年(240个月),则利息总计为603452.87元。还款总额1443452.87元。
如果采用等额还款的方式,月均还款6014.39元。
双方当事人婚后共同还贷3年(36个月)后诉讼离婚,离婚时房屋经评估,价值400万元。
计算可知,购房者为购买该房屋总共支付1803452.87元(1200000元+603452.87元)。
其中,首付款在房价(房价款+利息)中所占比例为(360000元÷1803452.87元× 100%)19.96%,夫妻共同还贷216518.04元(6014.39元×36),占房价款的12%(216518.04元÷1803452.87元×100%)。
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可以判决房屋归婚前购房者所有,由其对另一方补偿24万元(400万元×12%×1/2)。
剩余贷款1226934.83元(1443452.87元-216518.04元),仍由原购房者继续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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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